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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寫作者,如何行銷自己的作品?

2024/04/17 _時事雜談

 

最近在串上,看到一些關於「作家如何靠文字獲取收入」的討論。有趣的是,有一位網路作家說,他之所以靠網路訂閱專欄來賺錢,是因為不相信傳統出版社的行銷、不想賣書。我對他的生存之道沒有意見,不過我覺得剛好可以趁這個機會來聊一下,從作者的視角,可以如何思考「賣書」這件事——也就是說,如果你是一位願意努力行銷作品的作者,你可以注意哪些事情?

 

以下純粹是我個人的經驗分享,不是什麼精準的大規模研究。我的銷量也並非特別驚人,追求的不過是「每本都再刷」,不是那種動輒破萬本的暢銷作家。不過,我的作品並沒有專門去「討好」市場,真的都是我自己想寫、並且選題常常偏硬,所以,我猜這些經驗,也許可以幫助到一些同樣有理想性的新人作者。

 

1.為什麼還堅持寫書?

 

在開始正題之前,我先來把十之八九會出現的問題解決掉。很多人會說,書那麼難賣,為什麼不乾脆放棄這種載體就好,何必堅持打逆風局呢?沒錯,書真的很難賣。但扣掉情懷不論,實際上書本仍然有難以取代的價值。對我而言,它至少有兩個互相關聯的好處:

 

一、它目前仍然是人類發明的所有創作形式裡,最能夠承載高密度、系統化內容的。對一名訓練有素的作家來說,一本八萬字以上的著作,是完全足以濃縮、總結他好幾年以來的思想精華的。這一點,是我無論拍幾百支yt影片,或者再怎麼嚴肅的紀錄片,都很難做到的。當然,影音或其他創作形式會有別的好處,能夠帶來書本無法企及的體驗。但是,如果我們想把一個重要的問題講清楚、想把一套複雜的概念呈現出來,書仍然是最好的載體。

 

而對訓練有素的讀者來說,書也是吸收知識最快的載體。用我自己的經驗就很清楚了:一支10分鐘的yt影片,以我語速很快的情況下,大概就是3000字的內容量。3000字換算成書籍,大約是5-6頁。任何一個熟練的讀者,大概都能在3-5分鐘(甚至更短)的時間內,吸收這些文字內容;這比看影片快了一倍呀。

 

但它的優點同時也是缺點。上述關於書本的好處,都以「訓練有素」為前提。如果不是訓練有素的作者,根本無法駕馭數萬字的內容;如果不是訓練有素的讀者,也根本沒辦法吸收哪怕是幾千字的內容。所以,閱讀注定是一個啟動門檻高、但熟練了之後會越來越強的技能。這也就不意外,讀很多書的人往往能輕鬆地讀很多書,不怎麼讀書的人永遠都提昇不上去,閱讀人口極不均衡。

 

二、書本能帶來的權威感,至今仍有非常大的效用。這件事,與上一點是互相連結的。正是因為寫書並不容易,所以如果你能用一本書好好闡述你的想法,往往就能快速讓圈外人相信「這人應該很懂吧」。而在特定的圈子,比如文學圈,「書」基本上就等於「戶口名簿」,你沒出過書,就算有很多厲害的文章發表過,終究會有一種查無此人、難以累積文學成就的缺憾。當然,隨著媒介的改變,也許以後會有更多「沒出過書的作家」被文學圈認可。但目前為止,我們的「業界」還是把出書當成基本門檻,以此來決定某人能不能勝任某些工作。

 

2.行銷從你落筆那一刻就開始了

 

Ok,如果你已經決定要寫書,並且確定找到出版社願意出,那就可以開始思考:身為作者,我們能在「行銷」層面幫上什麼忙嗎?

 

必須先說明的是,一般來說,行銷是出版社的份內工作,並不是每位作者都有義務參一腳。因此,我接下來的討論,純粹是以「如果你不排斥做這些事、希望讓你的銷量最大化」的前提來說的。如果你是覺得「談錢太俗氣」的那種作者,以下我要講的話,你大概每一句都會聽得很難受。

 

首先,我想先從一個商場的老生常談開始:產品本身也是行銷的一部分。也就是說,當你決定要寫某個主題,決定用某種寫法寫,決定在某個時間推出,這些「產品特質」,幾乎就已經決定了「這本書的銷量上下界」。因此,如果你追求銷量最大化,很悲傷的是,你真的要考慮一下自己的內容能不能賣。

 

這麼說聽起來很俗氣:難道我是在主張,作者應該向市場屈服,寫討好讀者的東西嗎?不,請不要誤會,我完全反對上面這句話。我有兩個反對的理由:第一,讀者或市場絕對不是你想討好就能討好的東西,如果你帶著「我紆尊降貴來討好你」的心態,十之八九也賣不好,寫出暢銷作品並沒有那麼簡單;第二,我認為你完全可以寫自己想寫的東西,只是,當你決定這麼寫的時候,你自己心裡要有個底,你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,不要抱有不切實際的期望。

 

以我自己的書為例。最近幾年,我出版了《他們沒在寫小說的時候:戒嚴台灣小說家群像》和《他們互相傷害的時候:台灣文學百年論戰》(以下簡稱「沒在寫小說」和「互相傷害」)。當我自己在寫這兩本書時,心底就有一系列評估。比如說,因為兩本書都以「台灣文學」為主題,所以注定不可能賣到跟商管書一樣,甚至它的銷量一定低於「文學圈可以達到的最高銷量」(比如以吳明益為標竿),因為還是有很多人只要看到「台灣」就下意識歧視的。但是,我同時也曉得,近幾年人們對本土題材的興趣也比以前大了,所以如果我好好做,應該是有機會超過過往「很本土」的那種文學書——不是我寫得比較好,而是我面對的環境比較好一些。

 

接著,這兩本書,「沒在寫小說」比較軟性,是跟大家說故事、搏感情;「互相傷害」比較專業,是要談文學理論、介紹文學史。所以,即使同樣是「台灣文學」,前者一定比後者好賣。我要有心理準備,不管我怎麼努力,後者就是會很難推。

 

好,現在做完評估了,我們就可以來考慮:假設這兩本書我都想寫,我應該先出哪一本?

 

當然是「沒在寫小說」先。因為它比較好賣,可以先累積比較大的讀者基礎。接著,當我出「互相傷害」的時候,這些讀過第一本的讀者,就有機會流過來一些,幫助比較難賣的這一本。如果反過來做,很可能「互相傷害」會賣得淒淒慘慘,甚至會傷害到本來有機會賣得不錯的「沒在寫小說」——因為我作為一名作者的「品牌信任度」下降了。

 

除了順序,內容與寫法當然也會影響銷量,因為它會連帶影響口碑。比如我在「沒在寫小說」裡,選擇了比較溫情、寬厚的寫法,這有助於召喚讀者對本土文學前輩的認同感,因而獲得不錯的口碑。「互相傷害」則實在太硬,我一方面用類似「章回」的寫法柔化內容,一方面也決定在內容上保持「硬度」,至少要抓到研究生以上的專業讀者,固守「基本盤」……再次強調,我並不認為這是在「討好」市場或讀者,我也沒有為了這些考量,選擇去寫我不喜歡的東西。我只是在眾多我喜歡的選項裡,選擇相對「容易幫助行銷的那一個」。

 

總之,最終在各種條件、機遇與努力之下,兩本書的銷量表現都很「合理」,也讓我滿「欣慰」的。實體書加電子書,「沒在寫小說」的賣了超過4000本;「互相傷害」的賣了超過2000本。兩本確實有落差,但都抵達了再刷標準;總銷量不算大,但考量我挑戰的題材難度,我已經很感謝讀者(以及編輯和我自己XD)了。

 

這也是我覺得許多文學作家很可惜的地方。因為缺乏(或不在意)這類考量,我常常會有「啊,這本書如果可以早一點」或「如果可以調一個小地方」的缺憾感。我明白創作有時難以計畫、難以一板一眼執行,但是,這不意味著我們就可以完全放飛自我。像我自己非常不喜歡的一種現象,是某些寫作者把「拖稿」當成常態,甚至一拖就是好多年,不但錯失了最好的時機,甚至拖著拖著,連讀者和業界都完全忘了你。如果是業餘來沾一下便罷,但要是對自己的創作有追求,我認為「穩定產出」是職業創作者應有的基本紀律。創作可以十年磨一劍,但前提是你真的有在磨,而不是躺在那裡假裝有劍。

 

3.社群行銷是撲滿,不能臨時抱佛腳

 

接著我們來聊聊「社群行銷」這件事:對作者來說,能做的主要也就是開個FB、IG、Threads之類的帳號來宣傳書訊吧。但是,並不是「有開帳號」、「有貼文」,就算是有行銷到了。

 

對新人作者,或者是沒什麼接觸社群網路的資深作家來說,最常見的錯誤就是「等到要出書了,才來開帳號」。事實上,社群行銷就跟撲滿一樣,你平常要記得丟點零錢進去,時間到了才會存成一筆錢。所以,你不能為了賣書而開帳號,你應該隨時、立刻、馬上去把帳號開起來,沒事就分享一些你能分享的東西,設法先聚集一群習慣讀你文字的追蹤者。如此一來,你才不會事到臨頭,才發現撲滿砸開什麼都沒有,然後又開始發表「網紅世代大家都很淺碟」這種同樣淺碟的埋怨。

 

一個我覺得很不錯的例子,是寺尾哲也。他的粉絲專頁早在2019年就有活動,大約在2021年開始比較密集貼文。有時候是轉一些文學圈消息,有時候是小說片段,有時候是一些短篇散文。而他那本一戰成名的小說《子彈是餘生》真正出版的時間,是2022年10月,然後在2023年爆紅橫掃。大多數人往往只注意「那個人突然爆紅」,但很少人會去注意他已經蹲了多久、蓄積了多少能量。

 

從這個例子裡,我們可以知道:你不必為了賣書佈局佈一輩子,但提早半年一年開始,是絕對有益無害的。就算這樣社群操作下來,你無法收穫真正「現象級」的追蹤數量,但至少也能建立起「願意主動讀你」的基本盤。你平常的所有發文、互動,都會建立讀者對你的認知和信任感,讓他更容易跨過「付錢把書買回家」的心理門檻。畢竟,如果他已經追蹤你一年多而沒有被你惹惱,這本書至少也應該不會有多冒犯吧?

 

更進一步,如果你是要長期創作的人,社群經營也不可以半途而廢。有些作家的帳號一開始表現不錯,但隨著第二本書、第三本書的出版,賣書的效益卻在下滑,原因就在這裡——你不能「只在新書上市那段時間才出來刷存在感」。這同樣是摔破空撲滿的行為。或者你可以用選舉來想像:一個平常都沒在地方走動、也沒看你關心地方的人,四年一次冒出來要你投他,你投得下去嗎?學學政客,至少為了選票,他們都真的很努力。

 

所以,不管你選擇使用什麼平台、要不要設定人設,社群行銷就應當要視作零存整付的撲滿。你不必每天po文,但起碼三不五時要跟大家打個招呼。你不必每則文章都寫到能得文學獎,但如果有什麼真的能夠分享而不勉強的內容,那也不要發懶,多去跟可能的讀者說說話吧。畢竟,我們之所以想要寫作,不就是因為「我有些話想要說」?

 

 

4.不能把書訊丟了就跑,反覆曝光很重要

 

另外一種讓我覺得可惜的作家是:他出的書看起來很有想法,品質不錯,並且他也好好玩社群了。但是,他「打破撲滿」的方式卻不夠豪邁。

 

很多文學創作者是很害羞的,總是覺得出書之後如果「宣傳太多」,會讓別人覺得很煩。因此,他們常常在出書之後,浮出水面貼了一則書訊,告訴大家「這裡有新書喔」,然後……就沒有然後了。他就會像是沒出過這本書一樣,繼續他日常的po文。什麼都講了,就是不講他上禮拜才出過的書。

 

就行銷而言,這是完全錯誤的做法。反覆張貼書訊會不會「擾民」呢?也許會。但是,如果想像一則貼文就能「打擾很多人」,那實在是把演算法想得太善良了。實際上會發生的事情是,如果某位追蹤者很熱情支持你,常常對你的貼文按讚留言,那他就會看到更多你的貼文。因此,你重複張貼多次書訊,真正會「一直看到書訊」,因此「被擾到」的人,往往都是你最核心的支持者。他們會很在意不斷看到你的書訊嗎?不如你反問自己:你會很在意自己喜歡的作家,書訊一直出現在你版上嗎?嗯,如果你不會,那其實大多數人也不會。

 

殘酷的是,如果你只張貼一則(或很少量)的書訊,演算法並不會把它推給你的所有追蹤者,更遑論追蹤者以外的其他讀者了。假設你的粉絲專頁有一千追蹤數,一則貼文能夠觸及——注意,是「觸及」,只要滑過去一秒半秒,根本沒看內容的,也算「觸及」——的人數,很可能只有兩、三百人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每則貼文都剛好觸及完全不同的追蹤者,你也起碼得貼個四、五則貼文,才能真正有「望周知」的效果。更別說,上一段所說的那群核心追蹤者會被重複曝光,所以你就算貼了八則、十則的,也不見得能被該看的人都看到。

 

因此,我會建議大家轉換心態:你不要一直想著「有人會反覆看到書訊」,你該想的是「一定還有人沒看到書訊」,你是為了那些可能會有興趣、可能會買單的人,不斷放送新貼文、新素材的。以我自己為例,去年年底,我的臉書追蹤者大約八萬多人,在我新書出版期間,我大概密集出了二、三十則貼文。從後台數字來看,這些貼文成效有高有低,觸及數字大概在五千到一萬之間,沒有一則貼文可以100%穿透演算法。

 

演算法之霧,是超乎我們想像的可怕。你以為只有「異溫層」才收不到我的消息嗎?不,我去年還曾經遇到,有位非常「同溫層」的寫作前輩,本身有在用臉書,但他很真心地建議我:可以寫一本以台海戰爭為主題的小說。他跟我講這句話的時候,《以下證言將被全面否認》已經出版超過一年,我也起碼推出過五十則相關推文了。但是,看不到就是看不到。

 

總之,「反覆曝光」不但不需要害羞,甚至可以說是必須的。以前學寫小說的時候,有位老師教過我:「某個細節只出現一次,等於沒有出現過。」行銷亦同此理,只貼一次的書訊等於沒有貼過。更何況,你可以想想自己決定購買某項商品的過程,是不是很少「第一次看到廣告就下手」?當你反覆貼文,很可能正是在提醒讀者:欸,你不是說過兩天再來買嗎?已經過三天囉。你之前不是對某某主題有興趣嗎?現在這個主題出現囉。我們要做的,並不是創造新的需求,而只是「不浪費任何原有的需求」而已。

 

5.不同的素材有不同的行銷功能,要區分層次

 

最後,我想來談談行銷素材的「功能」這回事。

 

許多有經驗的作家,都會在出書之後,認真轉貼各式各樣「與新書有關的訊息」。比如先披露封面,接著再貼出推薦序或自序,隨後陸續貼出新書分享會訊息、文學媒體的專訪、其他創作者的書評或讀者心得……。

 

這些動作都很好,不但可以增加曝光次數,也可以讓你每次的行銷曝光都有變化,顯得不那麼單調——不然你每天早上貼一張「早安,這裡有新書喔」連續十天,到最後一定沒人要理你。不過,此處猶有可精進的地方:如果我們可以搞清楚上述這些「行銷素材」分別適合什麼任務,會更有助於我們拿捏張貼的比例、時間和貼文的寫法。說到底,「行銷」究竟包含哪些部分呢?參考各種行銷模型,我認為賣書人至少可以把行銷活動切分成下列三種任務:

 

A.讓讀者知道新書出版了
B.讓讀者有更大的誘因下單

C.讓讀者買書之餘,還願意期待你的下一本書

 

A.的任務就是「望周知」。前面已經說過,我們應當反覆丟出素材,才有機會穿透演算法之霧。問題是,要丟什麼素材呢?實際上,因為A.的任務最簡單,只要「有帶到書名+連結」就好,因此我們需要利用「輕便、大量、能夠隨時刷存在感」的素材。比如說,貼個封面圖,就刷一次存在感;那再貼個書店平台上,自家新書和好友新書排排站的畫面,是不是又刷一次存在感?然後你到獨立書店,發現他們的陳列滿有創意的,再拍一張圖上傳,是不是又再刷第三次?

 

因為「望周知」必須以量取勝,所以不要想著「每則貼文都要很有意義」。這種貼文真的就只是負責帶訊息的,沒有要深度溝通,也不求讀者立刻買單,只是不斷告訴讀者「這裡有新書」。畢竟,如果他根本不知道這本書,那就更不會考慮要不要買書了。所以我個人的做法是,在新書宣傳期間,為了盡量衝高A.的量,我會每隔一兩天就釋放各種有的沒的小梗,甚至沒梗了直接拿書封和一碗芒果冰合照,也沒有什麼不可以。你甚至可以善用大型行銷活動的「週邊產物」,來充實A.素材——比如你到某地舉辦新書分享會,活動前一則宣傳貼文、抵達活動場地拍一下人家的店貓、活動後分享一下分享會心得,簡簡單單三則貼文就到手了。

 

以比例來說,如果我為一本新書丟出三十則行銷素材,可能有十五到二十則都是A.層次的,數量上絕對要佔最大宗。

 

接著是B.任務。讀者看到訊息了,未必會立刻下手。因此,我們需要給他更多誘因,讓他相信「這本書是值得買的」。這就是出版社所能提供的行銷素材了:所有的推薦序、訪談、書評乃至於讀者的心得感想,都很適合B.任務。這些都是「口碑」的一環,有越多人解說、稱讚你的作品,就越有機會減低讀者下單的阻力。因此,在貼出這類素材時,「叫賣」的說明可以稍微露骨一些,或者用社群行銷的說法——call to action可以更明確、更顯眼一點。

 

這類素材,並不是作者自己一人可以生產的(不像A.層次的素材)。但是,我們仍然可以有一些努力,來增加該素材出現的機率。比如說,出版社往往都有一批公關書扣打,也會有推薦序與推薦人的邀約,如果你能提出「確實會對這本書有興趣」的名單,讓他們在讀完書之後願意主動分享,就能夠擴大相關的效益。比如今年年初,我推沐羽的《痞狗》;或者過兩天,我會在影片提到麟左馬的《搏落去》,都是出版社準確「餵」了我確實有興趣的書,讓我願意主動多幫它曝光。在這些案例裡,出版社或作者唯一付出的成本,就只有一本公關書而已,並不需要真的多麽巨大的資源。因此,重點還是在「找對人、提出精準名單」。

 

最後,是C.任務。如果你有志於長期創作,你當然會希望讀者繼續追讀你的下一本書。而這樣的讀者,往往是最硬核、最精銳的讀者。所以,他們不會滿足於A.素材,甚至B.素材也會讓他們意猶未盡。因此,你最難、最深、最掏心掏肺的內容,其目標就應該是完成C.任務。比如說你的自序,或者是你寫完此書之後的深度心得;甚至,你的新書分享會內容。在這些場合裡,你應該拿出最厲害(而不見得是「最大眾」)的東西,說服重度讀者繼續對你投注期待。這些素材不必多、也不必求流量,但求真正溝通到最精純的核心讀者。

 

因此,我其實認真建議作家應該認真準備新書分享會的內容。有些作家的新書分享會以紮實著稱,比如吳明益,那自然就是業界標竿了,他的讀者願意死心踏地跟著他,是完全合理的。但我也見過一些作者,不知是出於害羞呢,還是出於某種道德矜持,明明平常聊天交流暢通無礙,一坐上講台就變身句點王,問什麼都沒細節、不想講、沒概念。如此一來,別說「媚俗」的大眾讀者抓不到了,連精純的重度讀者,恐怕都將離你而去。

 

理解了上述分類後,我們就可以稍微修正自己在社群行銷上的策略了。比如說,A.層次的素材一定是最先出場,並且貫穿整個行銷活動的,它甚至可以從新書出版之前就開始預熱。接著,在新書正式上市,已經有連結可以直接購買、書店也完成鋪貨時,才是B.層次素材出場的時機——這些素材是拿來說服人下單的,要是成功打動人心卻沒貨可買,豈不尷尬?而在B.層次裡,能事先預備的就是推薦序或作品解說一類的文字,自然就可以先打出幾波,再等待後續的訪談和口碑發酵。而最後,C.層次的素材應該要在新書已經略有讀者回饋,你明確看到「有人已經讀完了」之後,再拿出手會比較好。因為這些深度溝通的內容,在讀者毫無所知的情況下,是沒有意義也沒有威力的;並且,它其實已經不是在賣當下這本書(當然多少會有曝光效果),而是在為下一本書做準備,所以晚點放出也無所謂。

 

以上,是我個人的一些經驗分享。比起出版界很多戰功彪炳的同業,我的這點經驗恐怕還是「常識」等級。不過,看了近日的一些討論,我感覺「常識」也是有某種必要的吧。就先寫在這裡,留待需要的人自行取用了。